根据江苏省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 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培训费 。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法律禁止性规定岗前培训免费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培训属于法定义务,必须免费提供,不得以培训为名收取费用。
专项培训服务期约定
若用人单位组织专项技术培训(如职业资格培训),可要求劳动者签订服务期协议,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培训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方可要求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尚未履行服务期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违规收取培训费的后果费用退还
若用人单位以培训为名收取费用,劳动者可要求立即退还。
法律救济途径
向劳动部门举报 :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要求责令用人单位退还费用;
劳动仲裁或诉讼 :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注意事项识别陷阱 :若单位要求提前缴纳费用且无明确培训内容,需警惕是否为诈骗;
保留证据 :收取费用时务必索要书面凭证,便于后续维权。
综上,正规用人单位不会要求求职者缴纳培训费,若遇到此类要求,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