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岗前培训是否计入工资,需根据培训性质及双方约定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岗前培训工资的法定要求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生效,用人单位即需支付劳动报酬。岗前培训作为劳动关系建立后的必要环节,通常应计入工资。
试用期工资标准若培训在试用期内进行,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不计入工资的情形 非正常岗前培训若培训与正式工作无直接关联(如入职手续性培训),可能不视为提供劳动,此时单位可约定不发放工资,但需提供交通、食宿等补偿。
服务期专项培训当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时,可依法约定服务期条款。若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需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用且不得高于未履行部分分摊额。此类情况下,培训费用可能从工资中扣除,但需注意服务期与工资调整机制的兼容性。
三、其他注意事项工资构成 :若培训期间发放生活补贴(如交通、食宿),需与工资合并计算;若以“培训费”名义收取且未提供相应服务,则可能被认定为不当得利。
协议约定 :用人单位可通过劳动合同或专项协议明确培训费用承担方式,但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支付的基本规定。
综上,岗前培训是否计入工资需结合培训性质及双方约定,建议劳动者入职时仔细阅读劳动合同条款,明确工资构成及培训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