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培训期无薪资是不合法的。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培训期工资支付的法律依据劳动关系与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则应当获得报酬。培训期间劳动者已履行劳动义务,理应获得工资。
试用期工资标准
若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执行:
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专项培训与服务期协议
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可依法约定服务期,但 不影响正常工资调整机制 。服务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不支付工资的违法后果直接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若未依法支付工资,需按《劳动法》第五十条、第八十五条等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包括:
支付拖欠工资及赔偿金(应付金额50%-100%);
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或法院申请支付令。
附加权益侵害
除工资外,用人单位还需承担以下责任:
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承担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培训费用)。
三、维权建议收集证据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培训协议、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为维权提供依据。
协商与投诉
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当地人社局)。
法律途径
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支付工资及赔偿,可申请法院查封、拍卖财产执行。
综上,培训期无薪资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