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会扣除的培训费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合同约定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中关于培训费用的约定来计算。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培训费用的扣除方式和金额,那么用人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实际损失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那么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来计算培训费用。用人单位应提供证据证明培训费用的实际支出,并且扣除的费用应当是未履行完的期限所分摊的费用。
赔偿上限 :支付的违约赔偿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专项培训 :只有专项培训费用且向第三方交的有发票的费用才可以扣除,且只能扣除未满合同分摊部分。
时间限制 :培训费用通常要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分摊。例如,如果培训费为1000元,合同期为2年,那么每年分摊的培训费是500元。如果员工在第一年内辞职,则需要支付全部1000元培训费;如果在第二年辞职,则只需支付剩余的500元。如果合同期满,则不需要支付培训费。
合法性质疑 :如果员工离职不满一年,用人单位一般不能扣除培训费用,除非员工违反了培训服务期的约定。此外,即使员工违反了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也只能要求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而不能随意扣除其他费用,如差旅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