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运营小白培训期间扣除培训费的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培训费收取的合法性用人单位不得以培训为名收取费用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提供专项培训为理由向劳动者收取费用。培训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若以培训为名要求入职则属于违法行为。
特殊情形的合法约定
若用人单位实际发生了专项培训支出,并与劳动者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双方可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但需注意:
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培训费用;
不得低于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金额。
二、劳动者权益保护措施拒绝缴纳培训费
若用人单位以培训为名要求缴纳费用,劳动者可拒绝支付,并可向劳动部门举报或提起仲裁维权。
已缴培训费的退还
劳动者已缴纳的培训费,若未签订服务期协议或协议无效,可要求用人单位全额退还。
工资调整机制的优先适用性
即使存在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仍需按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为劳动者提高服务期内的报酬。
三、注意事项服务期协议的合法性
服务期协议需包含用人单位实际发生的培训费用明细,且不得与《劳动合同法》的其他条款(如竞业限制)冲突。
证据留存
劳动者应留存培训合同、缴费凭证等材料,以便在维权时提供证据。
综上,运营小白培训期间扣除培训费的行为通常不合法,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