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入职前培训收费的合法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一般情况不合法 法定义务与费用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提供职业培训,且培训费用应由企业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违规收费的后果若企业以岗前培训为名收取费用,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劳动者可要求退还已缴费用;
企业可能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处以罚款(每人500-2000元);
劳动者可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特殊情形合法 专项培训服务期协议若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技术培训,并与员工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且培训费用由员工承担,则属于合法约定。但需注意:
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不得以担保、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
实习生专项培训对于实习生,若双方就专项培训费用达成书面协议且实习生自愿同意,则可收取费用。但此类协议需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实习的规定,避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三、维权建议 入职前谨慎正规企业不会以岗前培训为名收取费用,若遇到此类要求,应果断拒绝。
合同条款审核签订劳动合同时,务必仔细阅读关于费用退还、违约责任等条款,保留证据以备后续维权。
法律途径已缴纳费用可向劳动部门举报或提起仲裁,要求企业退还费用并赔偿损失。
综上,入职前培训收费的合法性需结合是否为专项培训、是否签订服务期协议等情形判断,劳动者应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