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培训期间劳动者有权获得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一、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持续发放劳动者在参与带薪培训期间,只要劳动关系未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支付工资。
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培训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如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正式工资80%),则按约定执行。
二、特殊情况说明 试用期工资计算若培训期间处于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培训协议与服务期约定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服务期协议,劳动者违反约定需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用且不得高于未履行部分分摊额。
培训期间工资的调整机制仍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以服务期为由降低劳动者工资。
合同条款的优先级劳动合同与培训协议存在冲突时,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但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
三、工资支付方式月度结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相应周期支付。
特殊情况处理 :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工作日支付。
四、权益保障途径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协商解决 :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发工资;
劳动仲裁 :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诉讼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带薪培训期间工资支付受法律保护,劳动者应关注劳动合同条款,避免因协议陷阱影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