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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培训合同要培训金额合法吗

关于未签订培训合同要求支付培训金额的合法性,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一、培训费的支付前提 专项培训与岗前培训的区分

用人单位仅能对专业技术培训或专项培训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而岗前职业培训属于用人单位的义务,不产生培训费用。

服务期的约定

培训费通常与劳动者签订的服务期协议相关联。若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得超过尚未履行部分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未签合同的处理方式 劳动合同的补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需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支付二倍工资。若在此期间提供了专项培训,建议补签劳动合同并约定服务期。

专项培训费的支付条件

培训内容需为专项培训而非岗前培训;

劳动者需履行服务期约定,未履行部分需支付违约金。

三、劳动者权益保护 未签合同但已履行服务的处理

若未签合同但劳动者已实际工作,可视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工资,但无需支付培训费。

违法扣款的处理

若用人单位以未签合同为由非法扣款(如专项培训费),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四、建议操作步骤 收集证据

留存培训记录、付款凭证、工资条等,证明培训事实及费用支出。

协商解决

与用人单位协商补签合同或支付合理费用,避免单方面违约。

法律维权

若协商失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总结

未签培训合同要求支付培训金额的合法性取决于是否存在专项培训、是否约定了服务期及是否已履行服务期。建议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劳动者则需结合自身情况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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