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培训是否应该带薪,主要 取决于培训的性质、目的以及双方的约定 。以下是相关法律和规定的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公司对其进行的岗前培训也是为了让新员工进一步熟悉公司环境,且岗前培训一切都是按照正式工作的要求,应理解为与正式工作无区别,理应计算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培训,提高劳动者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综合以上法律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通常情况下,如果培训是为了让员工能胜任工作岗位,属于工作的一部分,那么培训期应当带薪 。
如果培训是员工自主参加的,与工作内容无关,或者在入职前双方明确约定培训期无薪,且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培训期可能不带薪 。
企业培训带薪是企业的法定职责,员工应该充分了解并确认这一点 。
因此,公司在要求培训时,通常应当提供带薪培训,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找工作时,建议劳动者在面试中询问公司是否提供带薪培训,以及培训的内容和时间安排等信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