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期间不让上班是违法的 。以下是具体的解释:
劳动法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且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此,如果培训期间完全不让员工上班,且未支付相应的工资或提供补休,就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培训期间的劳动关系 : 培训期间也是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员工参加单位统一安排的培训,视同在为单位提供劳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因此,培训期间不给劳动者工资是违法的行为。 培训活动的性质 : 如果用人单位所组织的培训活动属于员工岗位职责的必要组成部分,并且在培训之前已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告知和公示,那么这种情况下,培训活动通常可以被视作是正常的工作时间安排,员工并不等同于缺勤。然而,如果培训活动被安排在了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而且没有得到员工的明确同意,同时也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相应的薪酬或者提供相应的补休,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有可能涉及到法律风险。 合同条款 : 若员工与培训教育机构所签劳动协议中明示其包含授课内容,且无合法原因不允授课,此项拒课或将构成违约。此外,若因合理事由如疾病、不可抗力等导致无法履职授课,则并不违法。综上所述,培训期间不让上班且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行为,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或提供补休,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用人单位在安排培训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权益,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和内容,并依法支付员工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