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关于“帮忙培训员工是否可以要钱”的问题,综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具体分析如下:
一、用人单位提供培训的合法性培训义务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且培训费用应从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专项培训的特殊情况
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技术培训并与其订立服务期协议,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时,用人单位可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但需注意:
培训费用需提供合法支付凭证;
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特殊情形下的费用承担培训服务期协议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明确约定服务期,且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但赔偿金额受限于服务期未履行部分的分摊额,且不影响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的工资调整。
第三方机构培训
若培训由第三方机构开展(如案例中的优漫技术公司),需确认培训费用是否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若用人单位仅承担部分费用,需与劳动者明确约定分摊比例。
三、劳动者权益保护拒绝不合理收费 :用人单位以“培训费保证就业”等名义收取费用,可能涉及霸王条款,劳动者有权拒绝。
维权途径 :若遭遇不合理收费,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要求返还培训费或赔偿损失。
四、总结建议用人单位 :应依法承担培训义务,避免以培训为名收取不合理费用;若涉及服务期协议,需明确约定条款。
劳动者 :若对培训费用有疑问,应要求提供支付凭证;若被要求支付,可结合服务期协议判断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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