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开展校外培训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主要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一、擅自举办校外培训的认定标准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若满足以下条件,即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未经审批开展线下或线上培训;
线下有专门培训场所或线上有特定网站/APP;
拥有2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
具备相应组织机构和分工。
二、主要处罚措施责令停止办学 :立即终止违规培训活动;
退还费用 :对已收取的培训费用进行退还;
罚款 :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若无违法所得则罚款50万元以下;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包括教材、宣传资料等。
三、其他相关风险隐形变异培训 :如转线上、转地下、换马甲等行为,将依据《办法》第十八条受到警告至10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社会性竞赛违规 :擅自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可能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
预收费管理问题 :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退费难”,将责令限期改正并警告。
四、特殊情形补充教师资质 :若培训机构无相关资质或教师未取得合格证书,将加重处罚;
未成年人保护 :涉及未成年人培训时,可能面临更严格的监管措施。
总结擅自开展校外培训不仅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还可能因扰乱教育秩序、侵害家长和学生权益受到重罚。建议相关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活动,避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