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校内上课属于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教师在职期间校外培训的违法性 明确禁止在职教师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否则将面临从重处罚。
从重处罚的情形包括:
两年内曾因校外培训被处理后再次违法;
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伪造、销毁证据;
拒绝、阻碍执法或以暴力威胁;
利用职务之便为校外机构提供便利。
二、其他相关规范 学科类培训的定义学科类培训指针对中小学阶段学生,以提升学科知识为目的的培训活动,包括线上/线下课程、讲座、辅导等。
处罚措施警告、通报批评 :对违规机构或个人;
罚款 :情节严重者可处5万-10万元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如违规教材、宣传资料等。
三、补充说明托管服务与学科类培训的界限 :若以“托管”“教育咨询”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仍可能被认定为违规。
家长投诉渠道 :若发现教师违规行为,可通过教育局举报电话或书面投诉举报。
综上,校内上课(尤其是学科类培训)属于明确违法行为,教师需遵守《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规,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