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是否需要定期去党校培训,需根据党员身份和具体要求进行区分:
一、党员定期培训的法定要求 党员身份的必修培训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市、县党委或基层党委每年需组织党员集中轮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主要依托县级党校或基层党校开展。 - 适用对象 :所有党员均需参加。
培训内容 :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党性教育、政策法规等。 发展对象专项培训对于入党积极分子,要求在成为预备党员前半年到一年内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
二、非党员可参与党校培训党校不仅是党员教育的主阵地,也面向非党员开放。例如:
青年干部培训 :通过“青干班”等形式开展,培训内容侧重领导力、业务能力等,不要求学员必须是党员。
社会培训 :部分党校会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党性教育讲座或党史课程。
三、培训形式与频率集中培训 :通常每年1-2次,时间从几小时到数周不等(如秋季学期3-5天,春季学期1-2周)。
网络培训 :部分课程以网络形式开展,方便党员灵活学习。
四、总结党员 需按组织安排参加年度集中轮训及发展对象专项培训。
非党员 可根据需求自愿参加党校的社会培训或青年干部班。
建议党员关注所在党组织的通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培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