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岗前培训期间用人单位是否支付工资的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一、岗前培训期间工资支付的合法性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必须支付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岗前培训是劳动合同履行的一部分。即使劳动者尚未正式上岗,只要参与了培训活动,双方已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
特殊情况处理若用人单位以“培训期间不发放工资”作为入职条件,可能涉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支付的标准 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且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试用期工资计算若培训期间包含试用期,工资计算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即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三、其他注意事项 培训费用与服务期的约定若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如《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需注意服务期协议不得以“培训期间不发放工资”为条件,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工资支付形式工资应按时足额发放,不得以培训费、保证金等形式替代。
四、维权建议若用人单位在岗前培训期间拒绝支付工资,可采取以下措施:
协商解决 :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依法支付工资;
收集证据 :保留培训通知、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证据材料;
法律咨询 :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投诉;
解除劳动合同 :若存在未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况,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岗前培训期间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工资,且需符合最低工资标准及劳动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