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培训机构 不得设置大学名称 ,具体规定如下:
一、禁止使用“大学”“学院”名称的情形 企业内设培训机构无需审批登记的内设培训机构、社会组织等均不得使用“大学”“学院”字样开展宣传、招生等活动。
违规使用名称的后果若违反规定,相关部门将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依法处罚。
二、特殊机构名称使用规范 老年大学、社区学院经批准设立的老年大学、社区学院等, 不得单独使用“大学”“学院”名称 ,需使用如“XX老年大学”“XX社区学院”等专有名称。
三、法律依据与审批要求 审批权限大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学院需根据办学层次、类型等由中央或省级部门审批。
历史遗留问题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机构,若面向特定人群开展非学历教育,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特定名称。
四、违规处罚 企业或社会组织若擅自使用“大学”“学院”名称,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责令整改等法律后果。综上,培训机构若想开展教育服务,应选择符合法律法规的名称,如“XX培训机构”“XX教育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