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和行业要求,监理单位及其相关管理人员是否需要参加培训,需根据具体职责和岗位要求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况:
一、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工作人员,以及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 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 定期参加职业培训 。
地方性法规的补充要求 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通知 :若项目存在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项目总监、专监等管理人员需 强制培训并考试通过 ,未完成者将受到顶格处罚。 二、职业资格与继续教育 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监理工程师为保持专业资格,需 每年参加继续教育 ,以适应行业发展和提升职业素养。培训内容通常包括法律法规、工程实务、职业道德等,有助于提高工作质量和通过考试的几率。
其他岗位的培训要求 监理员等基层岗位通常需 每三年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培训 ,但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或单位而异。 三、培训方式与组织形式 线下培训参加住建部认定的监理协会或相关机构组织的培训班,需以单位名义统一报名。
网络培训通过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络平台进行远程学习,需先缴费后获取电子证书。
总结必须参加培训的情况 :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如总监、专监),以及需保持专业资格的监理工程师。
常规培训要求 :监理员等岗位需每三年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培训。
建议监理单位根据自身业务范围和人员资质,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并确保相关管理人员按时完成培训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