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的发证机构根据机构性质和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需由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审批并发证,具体流程包括:
提交办学场地证明、举办者资格证明等材料;
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二、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需由 县级民政部门 办理登记并发证,流程包括:
提交相关材料至民政部门;
完成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三、特殊行业校外培训机构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 :需在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许可证》;
分支机构 :跨县域设立的需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
四、注意事项证照齐全性 :必须同时具备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否则属于“黑机构”;
地址与内容一致性 :需确保办学地址与许可证上注明的地址一致,且培训内容与许可证登记内容相符;
教师资质 :学科类教师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
以上信息综合了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民政部门的职责分工及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