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培训期间薪资的支付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培训期间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 劳动关系存续即需支付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无论是否处于试用期或培训期,均需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法定底线若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工资,按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计算,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安全培训期间属于正常劳动过程,工资支付不受影响。
二、特殊情形说明 专项培训与服务期约定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双方可协商约定服务期工资调整机制,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工资调整不得低于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培训费用且不得高于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分摊额。但此约定不影响正常工资调整机制。
无实际工作情况的处理若培训期间劳动者未提供实际工作(如纯粹理论培训且未完成指定任务),则可能不发放工资或仅发放培训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但需双方协商一致。
三、维权建议若用人单位在培训期间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
协商解决 :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支付工资差额;
劳动监察投诉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法律诉讼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七十七条等条款提起仲裁或诉讼。
综上, 培训期间不支付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者有权要求依法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