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训学校请假扣钱是否合法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劳动法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合法扣除的情形 合同约定明确若培训机构与教师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请假扣课时费、罚款等条款,且该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可视为合法。
事假或非法定假期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未提供劳动时,用人单位可依据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课时费。但需注意:
扣除金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
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违法的情形 未提前告知或协商若教师未提前向机构说明请假事由,或双方未就扣款方式达成一致,则直接扣款可能构成违法。
病假等特殊假期劳动者依法享有的病假、年休假等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工资,不得以扣款形式处理。
罚款性质扣款若因教师个人原因导致机构损失(如学生集体投诉、课程安排混乱等),可要求赔偿,但赔偿金额应合理且不超过损失范围。
三、争议解决途径协商或调解 :双方可先尝试协商或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仲裁或诉讼 :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注意事项培训机构作为用人单位,其规章制度需符合《劳动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
建议教师与机构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减少纠纷发生。
综上, 单纯因教师个人请假而扣课时费,在合同明确且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可能不违法 ;但若存在未协商、扣款比例超标或涉及特殊假期等问题,则可能构成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