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高级会计师每年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具体要求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基本要求 学分要求需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学习时间要求学习时间可灵活安排,但需确保总学分达标。部分地区要求每年参加一定时长的培训,但并非强制每天学习。
二、政策依据与违规后果 法律依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明确要求,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高级会计师)的人员,应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违规影响未完成继续教育或学分不足可能影响会计工作年限计算,导致无法通过职称评审或考试报名审核。
三、特殊情况说明 学历教育替代若通过学历教育(如硕士、博士)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可顺延3年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工作年限计算继续教育学分可作为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但需结合实际工作年限综合判断。
建议考生关注当地财政部门或官方渠道,确认具体学分获取方式(如线上课程、线下培训等),并妥善保存学习记录以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