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岗前培训期间,劳动者是有权获得工资的 。以下是相关的法律依据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一款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同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参加岗前培训也属于劳动合同履行的一种特殊方式,因此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工资支付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参加岗前培训期间,应当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培训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工资,且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上岗前的培训期间是否支付工资,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已建立劳动关系时 支付工资的依据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如实际用工、接受管理、遵守规章制度等),则培训期间属于劳动合同履行的一部分,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
工资标准若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工资,则按约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与同工种岗位工资差异不得超过20%。
若未约定工资标准,可参照同工种或岗位工资确定;若无法确定,则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二、未建立劳动关系时 不支付工资的情形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未形成劳动关系(如独立开展培训项目、无实际用工等),则培训期间无需支付工资。
签订合同后的入职培训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只要开始实际用工(如提供劳动、接受管理),就视为劳动关系建立,此时培训期间仍需支付工资。
三、法律依据与维权途径《劳动法》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需按月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争议解决方式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维护权益。
综上,岗前培训期间是否支付工资,关键在于判断劳动关系是否建立。建议劳动者入职后及时签订书面合同,并保留培训记录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