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教师兼职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具体规定如下:
一、禁止兼职情形 学科类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不得从事学科类有偿补课,违反《教师法》《劳动合同法》及教育部相关规定,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解除劳动关系。
利用职务便利禁止利用教学资源、学生信息或职务影响为校外机构谋取私利,如提供课程内容、推荐学生等。
二、特殊情形的允许性 非学科类兼职部分地区允许在编教师从事非学科类兼职(如文化活动组织、社会公益等),但需经学校批准且不得影响正常教学。
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制教师若教师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聘用制管理,兼职需符合合同约定或经单位同意,且不得影响本职工作。
三、其他限制寒暑假兼职 :寒暑假期间兼职需符合学校规定,但一般仍受禁止有偿补课的限制。
影响教学质量的判断 :若兼职可能分散教师精力或占用工作时间,即使非学科类也可能被禁止。
四、违规后果行政处罚 :包括罚款、吊销教师资格等;
解除劳动关系 :若同时建立其他劳动关系或严重影响本职工作。
建议若需兼职,建议咨询学校人事部门,了解具体规定,并选择与本职工作无关、不影响教学的合法兼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