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老师兼职培训的可行性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一、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职的禁止性规定 明确禁止有偿补课教育部明确规定,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包括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偿课程。此类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解聘。
禁止利用职务便利谋利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推荐或诱导参加有偿补课,或为校外机构介绍生源。
禁止推荐或诱导学生参与有偿活动除免费或公益性质的辅导外,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推荐学生参加校外有偿培训。
二、特殊情况下的兼职可能性 非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高中、大学教师(非在职)或退休教师可根据自身情况兼职,但需遵守当地教育部门的具体规定。
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制教师若教师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且为聘用制管理,兼职需符合合同约定或未对教学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三、其他兼职形式教师可从事与教育无关的兼职工作,例如:
自由职业 :写作、设计、咨询等
企业兼职 :非教育类岗位
公共服务 :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
四、注意事项遵守地方性法规 :部分地区(如江苏)对教师兼职有更严格的规定,需关注当地教育局文件。
避免利益冲突 :兼职内容不得与教学工作存在利益关联,如推荐学生参与相关机构活动。
综上,中小学在职教师 禁止兼职有偿补课 ,但可从事非教育类兼职,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