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培训的收费情况需根据培训对象、内容及地区政策综合判断,具体说明如下:
一、培训收费的总体原则 政府定价管理安全培训费用实行政府定价,由相关部门制定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培训机构不得擅自调整。
专项经费保障企业需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安全培训专项经费,且不低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40%,用于支付培训费用。
二、不同培训类型的收费标准 人员分类收费标准煤矿主要负责人 :每期(20天)不超过790元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每期(20天)不超过290元
区队长、班组长 :每期(15天)不超过370元
特殊作业人员 :每期(15天)不超过300元
全员培训 :每期(12天)不超过290元。
其他相关费用教材资料费 :按实际收取
实践费/交通费 :井下实践费每人每期最高不超过600元,交通费不超过270元(针对矿长、区队长等)。
三、费用调整与特殊情况历史调整 :2019年曾将部分培训费用从1500元调整至2690元(含食宿),但后续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
地区差异 :如杭州市规定电工作业培训费为480元,实训材料费170元。
企业自主权 :部分企业可能对未通过考核的学员收取培训费,但需符合相关规定。
四、职工负担说明无个人负担 :职工无需承担培训费、食宿费及考试费,所有费用均从企业专项经费中列支。
违规处理 :若企业违规向职工收取费用,可能面临处罚。
五、参考依据以上费用标准主要参考内蒙古自治区、福建省等地政策,其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具体咨询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