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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前的培训收费合理吗

入职前培训是否收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收取此类费用存在明确限制:

一、一般情况下不收费 法定义务与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企业开展职业培训是法定义务,费用应由企业承担。

禁止收取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明确禁止以担保、培训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或赔偿。

二、特殊情况下可约定服务期 专项培训的例外情况

若企业为员工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并支付专项费用,可与其约定服务期。但需注意:

培训费用需明确为"专项培训";

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费用。

试用期与服务期的关系

试用期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关:

3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6个月;

1-3年合同试用期≤2个月;

3个月以下合同不得设试用期。

三、注意事项

警惕"培训贷"陷阱 :若企业以贷款、购买保险等名义收取费用,可能涉及诈骗,应果断拒绝。

合同条款审核 :若企业要求提前支付费用,需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因失约被收取违约金。

综上, 常规入职培训不应收费 ,若涉及专项培训且符合法定程序,可协商约定服务期。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入职前培训收费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依据 《劳动法》规定

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且培训费用应由企业承担,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劳动合同法》明确禁止

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包括培训费)均属违法行为,可能面临责令退还、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特殊情况说明 专项培训与服务期约定

若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技术培训并与其签订服务期协议,可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但此类约定需符合以下条件:

培训费用由企业单独承担;

劳动者明确同意服务期约定;

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培训费用且不超过未履行部分分摊额。 但此情形属于事后约定,与入职前培训性质不同。

三、维权建议 拒绝缴纳

若遇到以培训为名收费的情况,应果断拒绝缴纳,并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转账记录等)。

要求退还

已缴纳的培训费可要求企业退还,可通过劳动部门举报或仲裁途径维权。

谨慎签订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时,务必仔细阅读条款,避免因模糊约定陷入陷阱。

四、法律依据总结

一般情况 :入职前培训收费→不合法→需退还

特殊情形 :专项培训并签订服务期协议→合法,但仅限服务期内

建议求职者以法律为准绳,避免因小失大,遇到违规收费行为应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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