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搜索结果,关于上班培训期间未通过考核的工资支付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一、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 劳动关系建立即需支付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需依法支付工资。培训作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供劳动的一部分,通常应计入工资发放。
工资支付方式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替代。若采用其他形式,需经双方协商一致。
二、培训期间工资支付的具体情形 先培训后就业若员工需通过考核后方能入职,则培训期间不视为劳动关系,工资可能作为培训费用由单位收取,考核通过后转为正式员工。
先入职后培训大多数情况下,员工入职后参加的培训属于试用期或岗前培训,无论考核结果如何,均应支付工资。培训内容若与岗位直接相关,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
三、特殊情况处理培训协议约定 :若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中明确约定考核不通过不发工资,需遵循约定。但此类约定可能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而无效。
未提供劳动 :若培训期间员工未实际参与劳动(如纯粹理论培训且无实际工作内容),单位可协商不发放工资,但需提供书面证明。
四、权益保障建议收集证据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培训记录、考核通知等材料,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及工资支付情况。
协商解决 :与单位协商未果时,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途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要求支付赔偿金。
综上, 上班培训期间即使未通过考核,通常仍有权获得工资 ,但需结合具体用工形式及合同约定判断。若单位拒绝支付,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