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培训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具体职责包括:
主体责任落实
用人单位需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职业健康培训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规范档案资料管理。
培训内容与要求
上岗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每年在岗培训不少于4学时。
培训内容应涵盖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及防治技术等。
培训方式与保障
可自行组织培训或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健康培训机构开展。若无能力组织,可委托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指导。
监督管理与评估
需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培训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确保培训真实性、实效性,并接受现场询问职工培训参与度。
技术支持与创新
企业可引入智能管理系统(如“AI管家”)提升管理效率,例如自动分析职业健康数据、计算风险等。
补充说明 :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
工会可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参与培训监督。用人单位若未履行相关职责,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并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