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单位收取培训费的行为是否合法,需根据培训性质及合同约定综合判断:
一、培训费的合法性基础 法律义务与禁止性规定《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培训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专项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差旅费及其他直接费用,均属于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禁止以培训为名收费《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担保、押金等形式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培训费属于此类禁止性收费。
二、特殊情形:服务期约定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 专项专业技术培训 (如技能提升、考证等),双方可协商签订服务期协议。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时,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得超过未履行服务期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三、劳动者权益保护 拒绝不合理收费若单位以培训为名要求入职或收取费用,劳动者可拒绝缴纳,已缴纳的费用可要求退还。
维权途径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
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四、总结建议单位单方面收费 :通常不合法,需承担培训费用;
专项培训有协议 :可约定服务期,但需符合法律上限;
劳动者权益受损 :可要求退款或赔偿。建议劳动者入职前仔细阅读劳动合同条款,对专项培训协议的服务期约定保持谨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