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签订协议是否需要支付培训费的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分析:
一、无需支付培训费的情形
岗前职业培训若培训属于岗位必需的岗前职业培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无需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随时可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未约定服务期或劳动合同期限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或劳动合同期限,且未支付过经济补偿,则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无需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培训费。
二、需支付培训费的情形
专项技术培训且约定了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未履行服务期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未约定服务期但已履行合同若未约定服务期但劳动者已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可要求按劳动合同等分出资金额,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
三、其他注意事项
合同效力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自用工满一个月未签之日起计算)。
证据留存 :用人单位需提供培训服务及服务期协议,否则无法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
总结 :未签协议是否支付培训费,关键在于是否进行了专项技术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若无此约定,劳动者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赔偿;若有约定且劳动者违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