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培训要交钱是不合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而开展职业培训不仅是企业的法定义务,而且培训费用应当由企业承担,不能让劳动者买单。
具体来说,《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
此外,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不得向员工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培训费、服装费、保险费、压金等。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有此类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或者提起仲裁,要求退还已缴纳的费用。
因此,企业在进行员工培训时,不应将培训费用转嫁给劳动者,而应自行承担培训费用。如果企业确实需要劳动者承担部分培训费用,应当事先与劳动者进行明确约定,并在协议中明确服务期和违约金等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