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培训期间是否可以离职,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一般情况(试用期或非服务期) 试用期离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非服务期离职若未签订服务期协议,劳动者可随时离职,但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并完成工作交接。
二、特殊情形(服务期或专项培训) 服务期协议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并签订服务期协议,劳动者需履行完毕服务期。若提前离职,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培训费用且不得高于服务期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费用。
专项培训与试用期重合若专项培训在试用期内进行,且双方约定服务期,离职规则同样适用服务期条款。
三、其他注意事项工资支付 :培训期间通常应支付工资,具体金额视劳动合同约定。
违约责任 :仅当劳动者违反服务期或专项培训协议时,才需承担违约金;普通试用期离职无需赔偿。
法律救济 :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支付工资、社保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建议劳动者入职时仔细阅读劳动合同条款,明确服务期、培训费用等关键信息,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