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的政策规定,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管理有以下要点:
当前政策限制
自2021年10月11日起,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仅能开展未上完课时的“清零”教学,即对已缴费但未完成的课程进行结算,不得收取新费用或招收新生。
政府指导价管理
培训机构收费将纳入政府指导价体系,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确定收费标准,以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收费周期限制
按课时收费 :每节课30元,单次课程不得超过60课时,续费需在剩余20课时后进行。
按周期收费 :收费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且需在课程开始前1个月完成缴费。
历史费用处理
2021年7月31日前已缴费但未上完课的学生,可继续完成剩余课程;未完成课程的费用将进行核销。
特别说明 :
若培训机构在政策实施前已收取但未提供服务的费用,需根据实际服务内容进行退费或调账;
政策调整后新增的课程需重新审核登记并取得批准后方可开展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