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增值票可抵扣的增值税 为10% 。具体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自2018年5月1日起,将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调整为10%。
因此,无论是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苗木还是一般纳税人购买的苗木,都可以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买苗木的费用超过普通发票的最高限额,则不能按照普通发票抵扣,而应凭借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