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苗木的允许偏差如下:
胸径(地径、头径) :设计值为20 cm时,允许偏差为±2 cm。
设计值大于20 cm时,允许偏差为设计值的±50 cm。
设计值大于5 m时,允许偏差为设计值的±80 cm。
设计值在3 m至5 m之间时,允许偏差为设计值的±30 cm。
苗木高度 :设计值为3 m时,允许偏差为±30 cm。
设计值在2 m至4 m之间时,允许偏差为设计值的±20 cm。
设计值大于4 m时,允许偏差为设计值的±50 cm。
冠幅 : 设计值在10 cm至20 cm之间时,允许偏差为设计值的±1 cm。 净干高(棕榈类) : 设计值为3 m时,允许偏差为±30 cm。 其他 : 乔木胸径允许误差值在1 cm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