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树苗需要以下手续:
检疫审批手续 :货主或其代理人应事先向农林业部门办理进境种苗的检疫审批手续,并将检疫要求列入对外签订的贸易合同或协议相关条款中。
因科学研究、教学等特殊原因,需从国外引进禁止进境的植物繁殖材料的,引种单位、个人或其代理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特许检疫审批手续。
引进非禁止进境的植物繁殖材料的,引种单位、个人或其代理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农业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林业)厅(局)申请办理国外引种检疫审批手续。
报关所需材料 :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仅针对需要海关总署审批的繁殖材料,如禁止进境的特许审批种子苗木)或《引进种子、苗木审批单》/《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它植物繁殖材料审批单》,如申报为转基因的,还需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产地证书、贸易合同、发票以及其它必要的单证。
跨关区调离时需提供《进境植物繁殖材料调入审核表》。
其他相关手续 :进口许可证:需向当地农业、林业或相关部门申请。
查询准入:海关总署查询动植物产品及其名录,确认进口苗木的准入信息。
确认境内收货人资质:收货人在中国海关有相应的资质,如海关及检验检疫10位数代码、USCI、隔离场所等。
申报单位资质:实际申报单位需要有相应的海关进口资质,如代理报关资质。
果木本身相关证明:涉及病危物种的需出具病危物种证明;涉及土壤的,需提前做好防疫工作,并出具出口国土壤检测证明。
建议在进口树苗前,详细了解并准备好上述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