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抽检记录表抽取的苗木数量,主要 取决于调查面积、调查目的以及苗木类型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参考数据:
调查面积与样地数量 : 在一般情况下,调查面积内会设置15块至20块样地。 质量调查取样株数 : 质量调查的取样株数通常在60株至150株之间。 系统抽样法 : 在每块样地内,使用系统抽样法抽取的苗木数量一般为80株至150株。 随机抽检 : 每个县区随机抽检苗圃地出圃苗木和林业工程造林地时,每个抽样方抽查株数为50至100株。 大规模检测 : 在某些大规模检测中,如抽查本市的两个国有苗圃、8个育苗公司和5个造林地,共检测苗木25万株,这种大规模检测的抽样数量会显著增加,但具体每块样地的抽样数量未详细说明。 建议确定调查目的 :明确苗木抽检的目的,是为了评估整体质量、某一特定树种的生长情况,还是其他目的。
样地分布 :确保样地在调查区内均匀分布,以保证样本的代表性。
抽样方法 :选择合适的抽样方法,如系统抽样法或随机抽检,确保样本的随机性和代表性。
记录与报告 :详细记录每块样地的抽样数量、苗木类型、测量数据等信息,以便于分析和报告。
根据以上信息,可以制定具体的苗木抽检计划,确保抽检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