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企业销售本企业种植的苗木时,涉及的会计分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营业收入
计算销项税额并做会计分录 :借:营业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将减免的增值税转入补贴收入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
冲抵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结转补贴收入 :借:补贴收入
贷:本年利润
这些分录确保了企业在销售免税苗木时,正确核算了收入、销项税额、减免增值税以及最终的利润。
示例假设某免税企业销售了10万元的苗木,增值税率为10%,则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100,000元
贷:营业收入 100,000元
计算销项税额并做会计分录 :借:营业收入 100,000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00元(100,000元 * 10%)
将减免的增值税转入补贴收入 (假设减免的增值税为1,000元):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1,000元
贷:补贴收入 1,000元
冲抵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0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1,000元
结转补贴收入 :借:补贴收入 1,000元
贷:本年利润 1,000元
通过以上分录,企业能够准确记录免税苗木的销售情况,并正确核算相关的税务和财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