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对果树苗栽培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良种繁育与推广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果树种苗繁育推广体系,逐步实现果树种苗良种化、良种区域化、质量标准化,淘汰低劣品种,有计划地建立良种母本园和良种苗圃,提供优质种苗。
政府鼓励开发果树种苗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果品生产的科学技术水平。
许可证制度 : 生产、经营商品果树种苗实行许可证制度。生产商品果树种苗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生产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种子生产许可证》。 品种审定与推广 : 选育、收进果树种苗在本市推广,必须是经四川省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或审定未通过的品种,不得经营、推广和进行商业性宣传。 植物检疫与质量认证 : 选育、收进果树种苗必须取得《植物检疫证书》和《种子质量合格证》方能出圃。无相关证书的种苗,铁路、公路、水运、邮政、民航等部门不得承运。 政府补贴 : 巴南区为了贯彻落实“森林重庆”,深入开展“绿化长江—重庆行动”,决定对培育种植树苗的农民实施政府补贴,规定每种植一亩树苗一次性补贴若干元。 综合补贴政策 : 种植果树有补贴政策,包括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等,资金补贴数额为80-160万元等。这些政策旨在通过良种推广、许可证管理、品种审定、植物检疫、政府补贴等多方面措施,提升果树苗栽培水平,促进果品生产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栽培果树苗时,了解并遵守这些政策,以获得政府的支持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