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树苗可以享受以下税务减免政策:
增值税免税 :销售自产树苗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免税项目中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因此可以免征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购进再销售的树苗不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企业所得税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企业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如果购买的苗木经过二次种植和培育后,仍可按照自产农林产品,免征企业所得税,但需要备案。
建议税务登记 :企业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并准确核算各项收入、成本费用等财务指标,以依法取得免征增值税的资格。
备案手续 :对于经过二次种植和培育后销售的苗木,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免税优惠。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农业和林业的发展,减轻农业生产者的税收负担。建议企业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合法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