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吨吊车的报废年限为 30年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吊车作为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其法定报废年限为30年。尽管吊车在使用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多次大修和更换易损件,但这些局部零部件的更换并不等同于整台起重机的工作寿命已经结束。因此,吊车的报废年限仍然以30年为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从事特殊作业的吊车,如消防车、钻探车等,它们的报废年限可能会有所延长。这类车辆如果申请延长使用年限,需要经过省级汽车更新管理部门(省汽更新办或省辖市汽更办)的严格审核,批准后方可延长使用期限,但具体年限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