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和装载机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监管责任如下:
质监部门 :负责生产制造领域的监管职能,不再办理施工现场环节的工程建设机械类操作证书。
安监局(现可能合并为应急管理局) :与质监局共同办理特种操作证,对于通用的工程建设机械,包括挖掘机和装载机等,一般只需要培训合格证书、施工作业操作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即可。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 :负责当地特种设备(包括挖掘机和装载机)的统一监督管理。
劳动局(现可能合并为人社局) :与安监局、质量监督局共同监管,负责特种作业许可和职业资格证的颁发。
交通管理部门 :负责工地之外的事故处理和交通安全管理。
车辆管理部门 :负责厂内或车辆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