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吊车在使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操作人员资质 :吊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取得相关的操作证书,以确保具备充分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个人防护装备 :操作吊车时,必须穿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手套和安全带等。
全面安全检查 :在操作吊车之前,应对吊车的各个部件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起重机构、钢丝绳、制动器、液压系统和电气系统等关键部位。
物体评估 :在吊运物体之前,必须合理计算和评估物体的重量、尺寸和重心位置等参数,选择合适的吊具和起重机构,确保其额定起重能力能够满足工作需求。
安全站位 :在吊装作业中,工作人员应选择安全的站位,避免站在吊杆下、吊物下、被吊物起吊前区、导向滑轮钢绳三角区、快绳周围等危险区域。
正确操作 :操作吊车时,应掌握良好的手信号和通讯技巧,与指挥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注意周围环境 :在操作过程中,操作者需保持警觉并集中注意力,留意周围环境的变化,避免碰撞事故的发生。
恶劣天气条件 :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如大风、降水和温度极端时,应避免操作吊车,或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定期维护 :吊车操作者要经常检查和维护吊车设备,对需要润滑的部位进行润滑,对需要拧紧的部件进行牢固,对易损的部件进行维修或更换。
遵守操作规程 :吊车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功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禁止超载和斜拉 :严禁起吊易燃易爆物、超负荷起吊、超速行驶以及在所吊重物上面或下面站人。起吊物件时,必须绑扎牢固,且在物件调离地面前挂牢。
启动和停止操作 :吊车启动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启动后不得注油、擦拭或检修。起吊过程中应保持钢丝绳垂直,在翻转被吊物时,不准有大于5°的斜拉斜吊。
紧急情况处理 :听到紧急停车信号,不论是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电源安全 :在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工作结束后的安全措施 :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