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设备检查 :司机接班时需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保性能正常。
开车前必须鸣报警,操作中起重物体接近人时应给以断续铃声报警。
操作规范 :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紧急刹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闭合主电源时,应将所有操作手柄置于零位。
工作中突然停断电时,操作手柄回零位,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的动作是否正常、灵敏。
司机在进行维修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正在维修、勿动电源”标志牌或加锁。
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维修,更不准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和变幅机构制动器。
安全距离 :起重机工作时,吊臂、吊具、钢丝绳所吊特体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少于有关规定。
吊运时物体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
禁止事项 :严格遵守“十不准吊”规定,包括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超负荷不吊、光线阴暗或指挥信号看不清不吊等。
禁止斜拉斜吊、起吊埋在地下或冻在他物上的重物、用吊具拖拉车辆等。
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上、小车上、起重机轨道上。
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
指挥信号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熟记指挥工的指挥信号(手势、哨音、旗语)并应与指挥工密切配合。
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
启动与检查 :起重机启动前应重点检查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钢丝绳及连接部分符合规定,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各连接件无松动。
启动内燃机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作业要求 :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当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在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
其他注意事项 :起重作业时,应确保作业区域内没有其他人员,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起重过程中,严禁站在起重物下方或可破碎物的上方进行操作。
司机在作业中要左右瞭望,注意临车情况,严禁开快车,不准撞车,不准从重要设备或人头上通过,接近同跨起重机时或重物运行线路上有人时,必须发出警示信号,确保安全时方可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