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车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可能归城市建设部门管理) : 铲车作为特种设备,其监管通常由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2016年以后,这一职责可能已转交给城市建设部门。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 : 挖掘机、铲车等特种设备归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统一管理。 安监局(现可能归应急管理局管理) : 铲车的安全监管曾由安监局负责,但现在可能已转交给应急管理局。 住建局 : 建筑工地上的铲车由住建局管辖范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铲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劳动部门或农机部门 : 铲车操作证由劳动部门或农机部门发放,属于特种车辆驾驶证。综上所述,铲车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职责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管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