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钩头磨损到一定程度时必须更换,具体标准如下:
吊钩危险断面的磨损量 :按GBl0051.2制造的吊钩 :磨损量不大于原高度的5%时,需要更换。
按行沿用标准制造的吊钩 :磨损量应大于原尺寸的10%时,需要更换。
吊钩表面和结构损伤 :吊钩表面有裂纹、破口或发裂时,应报废更换。
危险断面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时,应报废。
吊钩尖部扭转变形超过10度时,应报废。
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30%时,应更换衬套。
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5%时,应更换心轴。
使用时间和磨损率 : 流动式起重机吊钩在使用时间长达8年,磨损超过10%后,被认为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综合以上信息,起重机械钩头在以下情况必须更换:
危险断面的磨损量超过原高度的5%或原尺寸的10%。
吊钩表面有裂纹、破口或发裂。
危险断面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吊钩尖部扭转变形超过10度。
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30%。
心轴(销子)磨损超过其直径的5%。
使用时间长达8年,磨损超过10%。